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与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条件的差异
发布时间:2010年6月29日 11时25分
海淀区政府及中关村海淀园目前推出了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申报,为暂时不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企
业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提供了机会。从认定条件上看,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的申报条件是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
条件为参照的,但认定条件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低一些。下面就分析一下二者在申报条件上的差异。 企业注册的主体条件和知识产权要求。 认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
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认定海淀区创新企业的条件是:企业须为在海淀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纳税地在海
淀区。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及许可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两者有二点不同: 认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主体条件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认定海淀区创新企业的主体条件是在海
淀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纳税地在海淀区。 认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要求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对许可无特别要求;海淀区创新企业认
定需要的知识产权种类比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多了新药证书、卡通造型、电影、电视产品著作权登记、医疗器械
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三类、二类)、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资质、奖励、荣誉和许可,以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联
合开发、受让等方式拥有的核心专有技术几项,范围更宽。 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认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应当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认定海淀区创
新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应当属于《海淀区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录》规定的范围。 三,员工结构 二者在员工结构的要求是相同的,即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
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研发投入强度指标 二者都要求企业要有研发活动,但对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有不同要求。最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认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比例不低于6%,而认定海淀区创新企业的要求
比例不低于5%,降低了一个百分点。其他销售段要求比例相同。 在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指标 二者都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但海淀区创新企业另外增加了如下规定: 1、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对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其最近一年文化创意产品(服务
)收入应占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2、申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当提交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等能够证明高新技术
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申报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通过海淀园高新技术产品(黄卡)认
定,技术合同认定,或高新技术服务认定。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的要求,二者
有以下几点不同: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超过70分,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要求超过60分。 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有加分政策,即 (1)对获得海淀区重点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称号的企业,对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以上等重大科技成果的企业等酌定予以10-20分的加分。 (2)对最近1年技工贸总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以下方式给予加分: A. 5000-1000万元 10分 B. 5000-20000万元 15分 C. 20000万元以上 20分 3、在作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测算时,海淀区创新企业得到第一档分数的条件除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的
“6项,或1项发明专利”之外,还增加了“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的规定。 海淀区创新企业的认定条件较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较大幅度放宽,笔者相信会有大量的企业通过创新
企业认定。但认定海淀区创新企业不是终点,企业有必要继续加强管理,早日具备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享
受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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