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文章标题 专利许可与转让的途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30日 14时6分
在专利许可与转让的途径上,个人与单位区别不大;当然单位显得更有信用,对于实施可能出现困难的情况,有助于用户放心签约。而技术含量不高、实用性一目了然的专利不存在这一问题。 在行业内许可与转让专利,可以凭借原有关系,向有需要的用户推荐——这类专利往往是为解决用户某些问题而开发出来的。在行业外许可与转让专利要困难些,须借助行业名录,通过信件或电话联系,有时还要远行面谈,个人干相当不容易。 有不少中介机构从事专利转让,你也会收到此类信件。奉劝你不要对此寄很大希望,当然那种不要钱又不影响你自己许可与转让的可以回信一试(说不定回信又是要钱的)。看一下合同法,不要掉入委托的陷阱里。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通过互联网向行业内用户发EMAIL、将自己的专利公开推介,将成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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