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文章标题 独占许可为什么可视作自主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10时36分
独占许可属于技术转让的范畴。 技术转让它是指技术供应方把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出售给技术接受方,从而获取利益的一种技术交易形式。这种技术转让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 (1)独占许可,它是指在一定地区内技术接受方对所购得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在该地区使用该项技术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 (2)排他许可。它是指技术接受方在一定地区内享有对所授权技术独占的使用权,第三方无权使用该项技术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但技术供应方仍保留其在该地区生产和销售运用此项技术的权利。 (3)普通许可。技术接受方有权在某地区使用被购得的技术,但同时技术供应方仍保留在该地区使用该技术或将其再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 (4)分许可。技术接受方有权在指定地区内将购得的技术使用权再转让给第三方。 (5)交叉许可。这是一种双方相互授予价值相当的互惠的技术使用权,双方的权利可以是独占的,也可以是非独占的。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独占许可具有依法拥有和不受他人制约的特征,因此,可将其视为自主知识产权。所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可以使用独占许可,但是也有一个另行规定,必须是5年以上(包括5年)的独占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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