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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3月30日 14时42分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应进行复审。为做好200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申报受理安排 今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工作分两批集中受理,每家企业只能提出一次复审申请。 (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窗口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 (二)第二批换证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高企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窗口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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