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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12年度经认定软件企业年审的通知 各软件企业: 因部分经认定软件企业人员调整、工作疏忽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2012年度年审工作,经市经济信息化委领导研究决定:市经济信息化委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定于即日起至11月7日,最后补报一批经认定软件企业的年审。需要补报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流程及时间要求办理补报手续,过期不再受理并取消软件企业资格。
注:各企业应随时更新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网络申报平台的有关联系人信息,以保障沟通渠道通畅,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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