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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文章标题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7日 11时3分
国科发高〔2013〕595号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关于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另行发文。 根据该通知的内容可以看出,科技部在有条件的尝试和放开对文化产业企业,尤其是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企业的通过高新政策予以扶持。该通知的发布可视为文化产业企业也可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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